项目名称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
公示单位 |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05 14:00 至 2024-01-20 14:00 | |||
行政区划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地块面积(m2) | 4437.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地块详细地址 | 高安大道以北、高安市祥符镇政府东侧 | |||
经度 | 115.447524 | 纬度 | 28.47828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9-10 至 2023-12-2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曾建辉 | 单位联系电话 | 13970184069 | ||
样品检测单位 | ||||||
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盛诚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368588033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祥符镇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龙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7952897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高安市祥符镇府前西路1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属于搬迁加油站遗留场地,地块位于高安大道以北、高安市祥符镇政府东侧约340m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47524°,北纬28.478280°,占地面积约为4437.00m2(合约6.66亩)。地块内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拟规划调整为居住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查看历史影像图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为祥符能源加油站,该加油站经营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2012年搬至地块东北侧约510m处,大约于2019年地块上原有加油站构筑物拆除后一直用作停车场。 根据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得出如下结果: (1)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按照《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进行筛选,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 (2)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除浑浊度外,相关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浑浊度和色度指标,浑浊度和色度属于地下水感官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使用自来水,其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此地下水样品浑浊度和色度检出值超标不影响调查地块的再开发利用。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环境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公示单位 | 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05 14:00 至 2024-01-20 14:00 |
行政区划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
地块面积(m2) | 4437.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经度 | 115.447524 |
纬度 | 28.478280 |
地块详细地址 | 高安大道以北、高安市祥符镇政府东侧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9-10 至 2023-12-29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曾建辉 联系人电话:13970184069 |
样品检测单位 | 单位名称: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盛诚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368588033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祥符镇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刘龙新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87952897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高安市祥符镇府前西路1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属于搬迁加油站遗留场地,地块位于高安大道以北、高安市祥符镇政府东侧约340m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47524°,北纬28.478280°,占地面积约为4437.00m2(合约6.66亩)。地块内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拟规划调整为居住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查看历史影像图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为祥符能源加油站,该加油站经营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2012年搬至地块东北侧约510m处,大约于2019年地块上原有加油站构筑物拆除后一直用作停车场。 根据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得出如下结果: (1)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按照《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进行筛选,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 (2)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除浑浊度外,相关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浑浊度和色度指标,浑浊度和色度属于地下水感官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使用自来水,其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此地下水样品浑浊度和色度检出值超标不影响调查地块的再开发利用。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高安市祥符祥龙大道以东拟出让土地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环境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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