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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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3470002G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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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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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数政投资【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投资,招标人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桃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狗台乡北堤下村、王阜安村、景上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亩,总建筑面积1313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工程为农产品交易与职业农民培训中心2698.01平方米,新品种推广基地494.87亩,冻干加工厂(含空调机房罩棚)3494.12平方米,产品研发及展销中心1249.93平方米,冷藏保鲜库1500平方米,周转仓库2977.95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1224.03平方米。辅助建安工程:提水泵站7座、蓄水坑塘1个、蓄水池6个渠道改造2385米、新建支渠241m、水肥一体化滴灌改造3013.58亩、变压器6台、输电线路4780米、田间道路13194平方米、游步道5712平方米、硬化路面413平方米、生态停车场4866平方米。主要设备:购置植保无人机4架、速冻库设备1套、空气能空调2台、冷库设备1套、购置水泵7台、土壤检测仪30台、显微镜2台、测定仪2台、多功能水质分析仪1台、PH计30台、低温冰柜2台、农残检测仪50台。2.1.4最高限价:56.06万元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收尾结束。2.1.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保修收尾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注册证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 09:00至2024-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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