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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2024-03-18
项目名称 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单位 青岛盛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3-18 18:20 至 2024-04-02 18:20
行政区划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地块面积(m2) 133079.00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 地块详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
经度 120.395910 纬度 36.22182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24 至 2024-03-0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青岛盛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李桂全 单位联系电话 17660646063
样品检测单位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桂全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660646063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 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东南渠社区居民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宁宇峰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85422250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东南渠社区
报告主要结论

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楼山河以北,包含安置区(控规编号:LC0802-101LC0802-104)和补亏地(控规编号:LC0802-101-1LC0802-105LC0802-106LC0802-106-01),地块面积共计133079m2

依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22发布的李沧区十梅庵片区东南渠社区安置单元、十梅庵社区安置单元控规调整批前公示要求,本地块未来规划拟调整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李沧分的要求及委托人的委托,我单位于202311月开展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35个土壤点位和1个对照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采集59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地块外2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主要分析检测了样品的pH、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指标。

经检测分析得知地块所有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硫酸盐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限值,最大超标倍数0.17倍。因地下水无生产或饮用用途,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周边人群产生健康风险。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单位 青岛盛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3-18 18:20 至 2024-04-02 18:20
行政区划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地块面积(m2) 133079.0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
经度 120.395910
纬度 36.221820
地块详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24 至 2024-03-01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青岛盛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桂全
联系人电话:17660646063
样品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桂全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660646063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东南渠社区居民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宁宇峰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85422250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东南渠社区

公示主要结论

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楼山河以北,包含安置区(控规编号:LC0802-101LC0802-104)和补亏地(控规编号:LC0802-101-1LC0802-105LC0802-106LC0802-106-01),地块面积共计133079m2

依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22发布的李沧区十梅庵片区东南渠社区安置单元、十梅庵社区安置单元控规调整批前公示要求,本地块未来规划拟调整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李沧分的要求及委托人的委托,我单位于202311月开展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35个土壤点位和1个对照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采集59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地块外2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主要分析检测了样品的pH、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指标。

经检测分析得知地块所有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硫酸盐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限值,最大超标倍数0.17倍。因地下水无生产或饮用用途,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周边人群产生健康风险。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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