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李沧区长涧片区改造项目LC0602-3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青岛踏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3-19 15:00 至 2024-04-03 15:00 | |||
行政区划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 地块面积(m2) | 29437.4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0年至2017年 | 活动历史 | 地块历史原为山地,种植桃树,2000年地块南侧靠近金水路位置建设食品厂(生产面包、蛋糕)、塑钢门窗厂,2003年桃树区域砍伐不再种植,2011年至2017年陆续建设木板、家具、家电回收点以及钢材仓库,均由个人租赁空地进行回收和储存,不进行加工和家电的拆解,回收整理后进行转卖,2017年底回收点清除,2023年停车场停用,剩余的食品厂、塑钢门窗厂、钢材仓库拆除。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以北、合川路以东 | |||
经度 | 120.455490 | 纬度 | 36.18032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2-15 至 2024-03-1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青岛踏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李小奕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61430110 | ||
样品检测单位 |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青岛京诚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小奕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6143011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藏忠波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6623088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汉川路779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李沧区长涧片区改造项目LC0602-30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以北、合川路以东,总占地面积29437.4m2,中心经纬度:120.45549°E、36.18032°N,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永川路(规划)和长涧社区,南至金水路和长涧社区,北至柏水路(规划),西至合川路。该地块历史原为山地,种植桃树,2000年地块南侧靠近金水路位置建设食品厂(生产面包、蛋糕)、塑钢门窗厂,2003年桃树区域砍伐不再种植,2011年至2017年陆续建设木板、家具、家电回收点以及钢材仓库,均由个人租赁空地进行回收和储存,不进行加工和家电的拆解,回收整理后进行转卖,2017年底回收点清除,地块西北部区域用作渣土车辆和公交车辆的停车场,2023年停车场停用,剩余的食品厂、塑钢门窗厂、钢材仓库拆除。目前地块北侧区域停放地块北侧和达城投·和川在建小区施工车辆和职工车辆以及部分活动板房,东北角位置堆置北侧在建小区施工开挖土壤,堆放量约为2500方。其他区域现场空置,地块整体未进行开挖建设。 调查地块权属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占地面积26265.1m2)、 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长涧社区居民委员会(占地面积3172.3m2),地块暂未收储。根据《李沧区金水路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2022]61号),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H19)和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我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污染识别,并对地块开展了初步采样分析: 本地块初步采样共设置了19个土壤监测点位(S1~S19),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GW1~GW3),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实际钻探过程由于地质原因,所有点位钻探过程钻探之基岩均未见地下水,未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因此共采集95个土壤样品,10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汞、砷、铅、镉等45项指标、pH、石油烃,合计47项。 检测结果表明: 所有土壤样品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原有利用过程中未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可以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使用需求。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李沧区长涧片区改造项目LC0602-3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公示单位 | 青岛踏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3-19 15:00 至 2024-04-03 15:00 |
行政区划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
地块面积(m2) | 29437.40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0年至2017年:地块历史原为山地,种植桃树,2000年地块南侧靠近金水路位置建设食品厂(生产面包、蛋糕)、塑钢门窗厂,2003年桃树区域砍伐不再种植,2011年至2017年陆续建设木板、家具、家电回收点以及钢材仓库,均由个人租赁空地进行回收和储存,不进行加工和家电的拆解,回收整理后进行转卖,2017年底回收点清除,2023年停车场停用,剩余的食品厂、塑钢门窗厂、钢材仓库拆除。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经度 | 120.455490 |
纬度 | 36.180320 |
地块详细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以北、合川路以东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2-15 至 2024-03-15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青岛踏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小奕 联系人电话:18561430110 |
样品检测单位 | 单位名称: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青岛京诚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小奕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61430110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藏忠波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76623088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汉川路779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李沧区长涧片区改造项目LC0602-30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以北、合川路以东,总占地面积29437.4m2,中心经纬度:120.45549°E、36.18032°N,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永川路(规划)和长涧社区,南至金水路和长涧社区,北至柏水路(规划),西至合川路。该地块历史原为山地,种植桃树,2000年地块南侧靠近金水路位置建设食品厂(生产面包、蛋糕)、塑钢门窗厂,2003年桃树区域砍伐不再种植,2011年至2017年陆续建设木板、家具、家电回收点以及钢材仓库,均由个人租赁空地进行回收和储存,不进行加工和家电的拆解,回收整理后进行转卖,2017年底回收点清除,地块西北部区域用作渣土车辆和公交车辆的停车场,2023年停车场停用,剩余的食品厂、塑钢门窗厂、钢材仓库拆除。目前地块北侧区域停放地块北侧和达城投·和川在建小区施工车辆和职工车辆以及部分活动板房,东北角位置堆置北侧在建小区施工开挖土壤,堆放量约为2500方。其他区域现场空置,地块整体未进行开挖建设。 调查地块权属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占地面积26265.1m2)、 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长涧社区居民委员会(占地面积3172.3m2),地块暂未收储。根据《李沧区金水路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政字[2022]61号),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H19)和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我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了详细分析与污染识别,并对地块开展了初步采样分析: 本地块初步采样共设置了19个土壤监测点位(S1~S19),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GW1~GW3),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实际钻探过程由于地质原因,所有点位钻探过程钻探之基岩均未见地下水,未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因此共采集95个土壤样品,10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汞、砷、铅、镉等45项指标、pH、石油烃,合计47项。 检测结果表明: 所有土壤样品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原有利用过程中未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可以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使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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