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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7-17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FAFN01698

二、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元整(1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对所有施工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验收涉及所有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检测、地下管线测量与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噪音监测、环评验收、水质检测、建筑物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土壤检测、建筑节能及保温材料检测(包括拉拔试验)、防火检测、智能化检测、绿色建筑相关检测、建筑节能相关检测、智能化相关检测、市政相关检测、门窗性能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等电位与局部等电位检测、接地电阻检测、预埋件拉拔试验、焊缝检测、人防防护及防化检测、水土保持监测、消防检测及联调联试等,如有)以及招标人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以及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各阶段验收需要、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移交需要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7日内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检测员的相关证书证明供委托人审查,每发现一次现场人员资格证书不符,中标人须立即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具体项目的人员要求,同时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中标约谈。

3.受托人按委托人规定的时间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检测实施方案(含检测计划、检测依据与频率以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并确保通过监理人和委托人审批。

4.受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成立工程服务组织机构,安排专门的检测人员进场实施检测工作,按审批后的项目检测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取样检测,做到随时随地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否则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及直至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5.受托人对委托人负责,严禁听从施工单位安排,否则,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及直至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6.受托人必须派专职人员根据规范现场取样,除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检测数量及频率取定之外,还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项目。

7.受托人的项目机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程会议,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委托人请假并经委托人同意。

8.受托人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委托人及监理人,并自完成每项检测工作七日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若存在个别检测项目确需延长时限,须书面报请委托人批准)。正式检测报告的份数及形式符合委托人要求。

9.受托人须每月5号前向委托人报送月度检测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上月度检测内容、下月检测清单及工作计划,以便使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

10.受托人应服从委托人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委托人特殊要求的其他检测任务。

11.受托人须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并对出具的所有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报告行为,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及直至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2.受托人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13.受托人在检测过程中应加强实体质量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交综合评定报告。

14.受托人不得转包和违法(含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分包检测业务。因受托人资质无法满足检测项目需要分包的,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

书面同意,分包方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分包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受托人必须保留所有分包资料,对所有检测结果负责,与分包方一起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5.受托人每个支付节点申报资金前,需提供经监理人及委托人审核认可的检测报告相关验收材料,未提供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

服务时间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迎雷,巫绪康,丁传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金额:0.99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联系电话:曹工/郭工 0551-63736292;637325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815030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梅山路

联系方式:0551-62736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63736292;63732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1-6373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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