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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梧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地块编码:61130134700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7-12
项目名称 开元·梧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期)建设用地 (地块编码:6113013470010)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西安宝荣实业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7-12 09:21 至 2024-07-27 09:21
行政区划 陕西省-韩城市-韩城市 地块面积(m2) 35777.00
地块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鸿盛物流以南,西邻二环东路,东距京昆高速200m
经度 110.480464 纬度 35.489965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11 至 2024-07-1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陕西博远环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李焕妮 单位联系电话 15802964468
样品检测单位
陕西博远环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焕妮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802964468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杨枫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57133120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西邻二环东路梧桐里
报告主要结论

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地块位于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鸿盛物流以南,西邻二环东路,东距京昆高速200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87.86,北纬35°295.17,占地面积为35777.00m2,地块权属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里)。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于2012年至2019年间,分批次将本地块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8年至2020年间,将本地块分为三块国有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依法公开出让给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2003年以前为留芳村和周原村七组的园地、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以及部分周原村七组水浇地;2003-2013年,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未发生变化;2013-2015年,地块北侧沟渠已填平;2015-2020年,土地权属于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处于闲置期;2020年至今,地块处于开元·梧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开发期。本次地块调查工作开始于2022920日,截至2024410日,我公司对地块现场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地块内南侧建设工程已完成,北侧建设工程正在建设中。地块北侧历史上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但后期房地产开发于2023年已全部清运至指定填埋地点。

该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该地块历史上存在粉煤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填埋活动以及建设施工活动,且由于生产年代久远,库内沟渠无三防措施,且运输管道可能存在泄漏情况;地块内住宅项目地基开挖时北侧冲填沟内部含杂填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和粉煤灰层仅部分开挖转运;因此,该地块可能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况。

该地块住宅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且未发生生活污水管线及沟渠等设施泄漏的事件。

该地块历史上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为农作物种植,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活动,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等相关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

历史上粉煤灰库占地面积较大,闭库前覆盖相邻地块的北侧和西侧部分区域,其他相邻地块主要为耕地;闭库后,北侧区域开发建设为物流园,西侧建设为留芳公园和住宅小区,南侧为空地,其余相邻地块现状为林地。根据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污染情况可知,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无新增。

因此,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对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①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9个,对照点位2个,堆土点位3个,共采集土壤样品59个。

结合第一阶段调查识别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土壤对照点土壤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共计48项。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检测项46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1pH呈轻微碱化,该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情况。

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结合第一阶段调查识别的特征污染因子,最终确定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因子共计40项。

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检测项除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常规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标,因此,判断该地块地下水虽水质较差,但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地块所在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根据本次采样调查结果,确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开元·梧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期)建设用地 (地块编码:6113013470010)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西安宝荣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7-12 09:21 至 2024-07-27 09:21
行政区划 陕西省-韩城市-韩城市
地块面积(m2) 35777.0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
经度 110.480464
纬度 35.489965
地块详细地址 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鸿盛物流以南,西邻二环东路,东距京昆高速200m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11 至 2024-07-10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博远环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焕妮
联系人电话:15802964468
样品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博远环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焕妮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802964468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杨枫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57133120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西邻二环东路梧桐里

公示主要结论

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地块位于韩城市新城北区,普照路以北,鸿盛物流以南,西邻二环东路,东距京昆高速200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87.86,北纬35°295.17,占地面积为35777.00m2,地块权属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里)。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于2012年至2019年间,分批次将本地块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8年至2020年间,将本地块分为三块国有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依法公开出让给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2003年以前为留芳村和周原村七组的园地、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以及部分周原村七组水浇地;2003-2013年,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未发生变化;2013-2015年,地块北侧沟渠已填平;2015-2020年,土地权属于陕西开元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处于闲置期;2020年至今,地块处于开元·梧桐里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开发期。本次地块调查工作开始于2022920日,截至2024410日,我公司对地块现场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地块内南侧建设工程已完成,北侧建设工程正在建设中。地块北侧历史上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但后期房地产开发于2023年已全部清运至指定填埋地点。

该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该地块历史上存在粉煤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填埋活动以及建设施工活动,且由于生产年代久远,库内沟渠无三防措施,且运输管道可能存在泄漏情况;地块内住宅项目地基开挖时北侧冲填沟内部含杂填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和粉煤灰层仅部分开挖转运;因此,该地块可能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况。

该地块住宅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且未发生生活污水管线及沟渠等设施泄漏的事件。

该地块历史上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为农作物种植,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活动,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等相关活动;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

历史上粉煤灰库占地面积较大,闭库前覆盖相邻地块的北侧和西侧部分区域,其他相邻地块主要为耕地;闭库后,北侧区域开发建设为物流园,西侧建设为留芳公园和住宅小区,南侧为空地,其余相邻地块现状为林地。根据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污染情况可知,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无新增。

因此,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对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①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9个,对照点位2个,堆土点位3个,共采集土壤样品59个。

结合第一阶段调查识别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土壤对照点土壤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共计48项。

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检测项46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1pH呈轻微碱化,该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情况。

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结合第一阶段调查识别的特征污染因子,最终确定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因子共计40项。

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检测项除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常规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未超标,因此,判断该地块地下水虽水质较差,但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地块所在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根据本次采样调查结果,确定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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