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工作,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拟公开遴选内业数据审核单位,请有意向承担此项工作的技术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函反馈至我单位。
一、工作内容: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关于推荐使用土壤检测指标数据审核方法的通知》(耕地检测函〔2023〕103号),对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的内业检测化验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准确性。错误、存疑数据通过县级耕保站工作人员反馈到检测单位,对检测单位整改后的数据经原审核程序审核直到合格为止,形成数据审核报告。
二、完成期限:检测单位填报完数据后2个工作日内。
三、质量要求: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要求,审核后的平台数据经省质控单位审核通过。
四、资金拨付:签订正式委托合同,项目完成并开具正规发票后一次性拨付。
五、报名要求:报名单位要有相关资质和承担此项工作业务能力,人员配备齐全。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六、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509室
联系方式:0319-4562753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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