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500-00801
二 、 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43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
服务类
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的对象为沈抚示范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总计采集样品数量为152个。
服务要求:1、工作范围 本次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的对象为沈抚示范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总计采集样品数量为152个。 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样点现场确认、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转送等。开展外业工作前,须调查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踏勘。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做好样品和省三普办指定样品初步制备部门及甲方指定样品检测实验室对接,完成样品转送。 同时在外业采样的同时还要进行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工作,其中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包括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 3、工作成果 2024年04月30日前,将采集到的样品完成初制备和流转。
服务时间: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
服务类
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002包(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沈抚示范区
服务要求:检测内容 沈抚示范区汪家街道、深井子街道、 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拉古满族乡的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 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汪家街道 4 个(耕地 3、林地 1 个)、深井子街 道 10 个(耕地 10 个)、李石街道 23 个(林草地 2 个、耕地及园地 21 个)、 高湾经济区 33 个(耕地及园地 22 个、 林草地 11 个)、拉古经济区 82 个(耕 地及园地 81 个、林草地 1 个),总计 检测样品数量为 152 个。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具体以双方签 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 (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 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 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雅云、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记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记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5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566088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7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奇、鄢海冰
电 话: 024-586198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沈抚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