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 目编号:YCXX-ZB-202 4106
2、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比价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35万元(响应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服务内容: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就202 5 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通过比 价方式采购3 家监测 服务 机构,配合宜昌市生 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信访投诉监测、部分指令性水、气、土壤、噪声监测以及其他临时性监测任务等工作内容 。
6.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1年内项目经费使用完毕为止。
6.3服务要求:
(1)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监测服务,并向采购人出具监测成果及报告。供应商应对监测成果及报告的相关内容,接受采购人的咨询。有关单位对监测过程的合规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监测报告的有效性等提出质疑的,监测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复核,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 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监测咨询服务。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累计3次未能及时响应采购人发布的监测任务,或者单次逾期完成监测任务超过采购人规定时限,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供应商依据采购人要求,须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一般性委托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3个日历日内完成应急性委托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24小时内完成特急性委托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 注:出现应急性委托监测或特急性委托监测,供应商接采购人任务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测内容,提交监测报告。)
6.4报价要求:“ 我方承诺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223 号)× %的折扣据实结算,收取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服务费。”
本项目按折扣率(单位:%)进行报价,单个监测项目最高折扣为60%,供应商报价≤60%为合理报价(例:某单个A监测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元,供应商成交报价折扣为60%,即完成某单个A监测项目结算价格为600元。)
7、质量要求: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8、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1年内项目经费使用完毕为止 。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信用信息情况: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供应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3供应商未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因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采取通报、行政处罚;
4.4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5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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