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六户地村、头工街东村2024年0.7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六户地村、头工街东村2024年0.7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昌州农字【2024】218号,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4】3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六户地村、头工街东村。
2.2工程投资:391.81万元;
2.3主要建设内容:土壤检测2次(改良前后各一次)土壤培肥(每亩增施商品有机肥230千克)和土壤深松。新建田间道路总长3280米,路面宽4米,铺垫30厘米厚的砂砾石路面。新建10kV架空线路240米,新增变压器围栏126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2月31日开工,2025年04月20日竣工,总工期111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日期以合同文件为准),2023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质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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