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仁远采字SC-【2024】073-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1)第27项热成像仪:第14条:同时,仅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功能,不允许存在其他系统定位功能。(2)第35项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第4条:仅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功能,不允许存在其他系统定位功能。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的设备如要配置打印机和电脑的,打印机和电脑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标准技术加分项:所投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第2点:手操器系统应内置北斗定位以及移动网络单元,可显示地理坐标信息及地图上所在位置,可通过移动网络将所有测量数据传输至远程监控平台;满足得0.2分。现更正为: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1)删除第27项热成像仪:第14条:同时,仅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功能,不允许存在其他系统定位功能。(2)删除第35项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第4条:仅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功能,不允许存在其他系统定位功能。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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