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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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0778001003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永定河上游洋河左岸一级支流清水河上,由东水库和西水库组成,总库容为11472万立方米,其中东水库5997万立方米,西水库5475万立方米,是以防洪为主,兼顾张家口市供水和农业灌溉的II等水利枢纽工程。拦河坝均采用土质心墙分区坝,其中东库坝顶高程1004.2m,坝顶总长593m,最大坝高59.2m;西库坝顶高程952.5m,坝顶总长785m,最大坝高43.5m。东水库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组成,河床布置拦河坝,溢洪道紧邻拦河坝右坝头,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布置于河道左岸山体内;西水库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组成,河床布置拦河坝,左岸布置开敞式溢洪递,左岸山体内布置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区;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测工作并配合完成验收为止;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标准和规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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