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115-07-01-86193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勘察 | ||
标段(包)名称 | 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勘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珠大道东南侧、万环东路西南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国家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70.00%),国有或集体投资3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 3481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4814 平方米。包括科研实验楼 22862 平方米,特殊实验用房 11952 平方米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超前钻));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土壤氡浓度检测等。 | ||
工期(交货期) | 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不超过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大纲经发包人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外业工作,15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土工试验,10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勘察报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6.6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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