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2 14:22 至 2024-08-06 14:22 | |||
行政区划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 | 地块面积(m2) | 6051.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内 | |||
经度 | 116.250139 | 纬度 | 23.25871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8 至 2024-06-27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林旋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80303057 | ||
样品检测单位 | ||||||
中测联科技研究(佛山)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林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8030305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詹勋发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8913088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普宁市下架山镇镇圩 | |||||
报告主要结论 |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内(中心地理坐标E116.2501388°,N23.2587111°),用地面积6051平方米,该地块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为确定该地块生产用地范围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是否满足后期开发利用的要求,现对其进行地块环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结论: 1975年11月-2000年,分4期共平整山地约5000平方米,并建设2800平方米的综合工作用房和大门门亭一座,地块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 2004年-2008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分6期建设住院楼、宿舍楼、花园凉亭 ,目前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正运营中,地块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由于建设医院年份过久,医院人员频繁调动,且医院内无施工时期的档案,通过现场调查、访谈、卫星影像图,均无法追溯到医院平整时期以及施工时期的具体情况。 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现状为公立乡镇卫生院,地面均为硬化。院内设有外科、内儿科、妇产科、门急诊、中医馆等15个科室。编制床位数60张,实际开放病床98张。卫生院人员编制162人。主要仪器设备有500毫安电视X光机、DR系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低温等离子灭菌机等设备以及其它理疗设施一批。 本调查对地块周围情况也进行了现场调查,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西侧为林地,北侧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侧为商业住宅区,南侧为商业用地和园地。 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场所,且存在部分工业企业,主要从事印花、纺织加工、宠物食品等生产,其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本地块将作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值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中的采集的土壤样品所测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所选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论 本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为保证安全,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物限值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限值由《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污染风险控制值模型进行计算得出。所有检测项目中除浊度外,其余各项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Ⅲ类标准的要求,以及计算得出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浊度不属于气态污染物,均为非毒理性指标。本项目地块地下水功能区为韩江及粤东诸河揭阳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不属于地下水饮用功能区域,且项目地块未来不会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因此,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不会对区域饮水安全产生不良影响,浊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的检出项目中除浊度外,其他项目的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由于浊度为物理性指标,地块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对人体健康无明显影响,不需开展详细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下一步开发建设。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公示单位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2 14:22 至 2024-08-06 14:22 |
行政区划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 |
地块面积(m2) | 6051.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经度 | 116.250139 |
纬度 | 23.258711 |
地块详细地址 | 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内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8 至 2024-06-27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林旋 联系人电话:13480303057 |
样品检测单位 | 单位名称:中测联科技研究(佛山)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林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80303057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詹勋发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5889130889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镇圩 |
公示主要结论 |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内(中心地理坐标E116.2501388°,N23.2587111°),用地面积6051平方米,该地块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为确定该地块生产用地范围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是否满足后期开发利用的要求,现对其进行地块环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结论: 1975年11月-2000年,分4期共平整山地约5000平方米,并建设2800平方米的综合工作用房和大门门亭一座,地块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 2004年-2008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分6期建设住院楼、宿舍楼、花园凉亭 ,目前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正运营中,地块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由于建设医院年份过久,医院人员频繁调动,且医院内无施工时期的档案,通过现场调查、访谈、卫星影像图,均无法追溯到医院平整时期以及施工时期的具体情况。 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现状为公立乡镇卫生院,地面均为硬化。院内设有外科、内儿科、妇产科、门急诊、中医馆等15个科室。编制床位数60张,实际开放病床98张。卫生院人员编制162人。主要仪器设备有500毫安电视X光机、DR系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低温等离子灭菌机等设备以及其它理疗设施一批。 本调查对地块周围情况也进行了现场调查,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共体下架山分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地块西侧为林地,北侧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侧为商业住宅区,南侧为商业用地和园地。 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场所,且存在部分工业企业,主要从事印花、纺织加工、宠物食品等生产,其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本地块将作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值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中的采集的土壤样品所测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等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所选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论 本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为保证安全,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物限值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限值由《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污染风险控制值模型进行计算得出。所有检测项目中除浊度外,其余各项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Ⅲ类标准的要求,以及计算得出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浊度不属于气态污染物,均为非毒理性指标。本项目地块地下水功能区为韩江及粤东诸河揭阳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不属于地下水饮用功能区域,且项目地块未来不会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因此,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不会对区域饮水安全产生不良影响,浊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的检出项目中除浊度外,其他项目的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由于浊度为物理性指标,地块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对人体健康无明显影响,不需开展详细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下一步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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