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广西绿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6-18 17:30 至 2024-07-18 17:30 |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 | 地块面积(m2) | 16725.5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玉屏巷10号 | |||
经度 | 106.607371 | 纬度 | 23.90849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3-10 至 2024-04-3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广西绿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梁燕丽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77113683 | ||
样品检测单位 | ||||||
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广西正大天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梁燕丽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77113683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方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57768919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玉屏巷10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块占地16725.56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土壤检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除石油类外,其他地下水水质检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石油类无限值要求,不做评价。本次调查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浓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一般情况下土壤环境风险可以忽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予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单位可在第一类用地规划条件下进行进一步开发。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单位 | 广西绿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6-18 17:30 至 2024-07-18 17:30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 |
地块面积(m2) | 16725.5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经度 | 106.607371 |
纬度 | 23.908490 |
地块详细地址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玉屏巷10号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3-10 至 2024-04-30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广西绿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梁燕丽 联系人电话:18177113683 |
样品检测单位 | 单位名称: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广西正大天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梁燕丽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77113683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李方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557768919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玉屏巷10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块占地16725.56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土壤检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除石油类外,其他地下水水质检测因子监测值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石油类无限值要求,不做评价。本次调查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浓度对人体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一般情况下土壤环境风险可以忽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予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单位可在第一类用地规划条件下进行进一步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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