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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6-03
项目名称 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6-03 10:04 至 2024-06-18 10:04
行政区划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地块面积(m2) 8591.50
工业活动历史 1995年以前 活动历史 白鹤居村集体土地,曾经种植过水稻等
1995年-2016年 活动历史 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在此建设了仓库商铺等,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
1997-2016年 活动历史 济南市白鹤粘合剂厂租赁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一间库房(位于地块东南角,约300m2),用于制作水性乳胶漆及水性108胶,工艺流程为简单的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搅拌
2016年-至今 活动历史 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全部拆除,土地被收储
地块规划用途 商业设施用地、防护用地和水域 地块详细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北湖片区,水屯路以西,远洋建设北湖片区现场指挥部及建设板房以北,原富雅花园以东,空地以南。
经度 117.020500 纬度 36.69082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5-06 至 2024-06-03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李文刚 单位联系电话 17753105994
样品检测单位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文刚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753105994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耀峰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06917093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转山西路2号济南建设大厦35层3520室
报告主要结论

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北湖片区,水屯路以西,远洋建设北湖片区现场指挥部及建设板房以北,原富雅花园以东,空地以南。地块占地面积约8591.5 m2(约合12.8873亩),中心坐标东经117.02050°,北纬36.69082°

调查地块原使用用途为白鹤居村集体土地,曾种植过水稻等,是个水洼地,1995年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取得土地所有权,在此建设仓库商铺,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1997-2016年济南市白鹤粘合剂厂租赁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一间库房(位于地块东南角,约300m2),用于制作水性乳胶漆及水性108胶,工艺流程为简单的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搅拌。2016年,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变为空地。本次调查期间,历史所有建筑物均已拆除完毕,地块内西侧建设临时板房存放建筑材料,南侧建设工人临时居住板房,其余区域为空地,有少量原有建筑拆除后平铺的建筑砖块和混凝土块等堆存,上覆防尘网。

目前,根据地块所在片区《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防护用地和水域。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依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442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相关规定,要求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拟开发的位于天桥区水屯路35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含济南白鹤粘合剂厂,从事过化工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需对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5,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工作,为有关部门对该地块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20245开始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了解地块及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现状等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1)该调查地块原属于白鹤居委会所属集体用地,1995年之后地块主要用途为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2016年地块大面积区域拆除完毕,变为空地。(2)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仅侧工业用地范围约300平方米,仅占用一间厂房,建设有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历史主要经营小规模的水性乳胶漆和水性108胶的生产销售,2016年停产。(3)地块北侧、东侧、西侧三个方向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主要使用用途为小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以及空地。地块南侧边界历史存在一建材仓库(建材市场之前为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济南市北郊纸箱包装厂以及济南市北汇消防器材公司,其中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主营锅炉辅机的制售;建材仓库用于存放建材;济南市塑料油墨厂生产塑料油墨;济南市北郊纸箱包装厂主营包装纸箱和房屋租赁;济南市北汇消防器材公司主要经营批发、零售、代销消防器材根据其历史调查情况,地块内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及地块南侧相邻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在产期间需要关注的污染物质包括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pH重金属锰、甲醛

综合以上考虑,由于调查地块东侧历史曾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内潜在污染主要来源于地块内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历史活动及地块南侧历史相邻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故本次调查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和检测分析,利用检测结果加以判定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1019-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结合地块内各建筑物用途及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内车间的平面分布,本项目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的采样布点工作,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包括2个背景对照点),采集32份土壤样品(含4份平行样),建立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4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

第二阶段场地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于2024519~525日进行,结合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土壤样品选择检测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中表 1 所列的 45 项基本项目和pH、石油烃(C10-C40)、锰、甲醛。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5项等35项指标以及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二甲苯、乙苯、甲醛。

检测结果显示1)土壤:该地块土壤的pH8.01~8.39之间,所有土壤样品呈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项为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镉、铅、铜、汞、镍、锰、无机物砷以及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甲醛、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由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不处于地下水源保护区,同时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故本次地下水样品检测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进行判读。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中: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钠、铁、锰、砷、石油烃(C10-C40)、甲醛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检出项中,除氨氮及锰部分点位超出IV类标准外,其他常规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要求。根据收集到的地块西北侧相距约180m区域的岩土勘察报告,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整个杂填土以下都有腐殖质或者有机质,结合现场取样期间土壤的性状(密实泥质状)、颜色(灰黑、灰褐)、气味(轻微腐烂味)判断,与该区域地下水氨氮指标较高与地质有关,考虑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与人体直接接触,对周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在做好地下水取用管理的情况下,其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

根据上述调查材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我公司项目组编制了《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报告由李文刚工程师总负责,主要由李文刚和赵鹏程编写。现场采样、实验分析由侯书平、孙秀萍、翟小叶、许哲涛等工程师负责。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6-03 10:04 至 2024-06-18 10:04
行政区划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地块面积(m2) 8591.50
工业活动历史 1995年以前:白鹤居村集体土地,曾经种植过水稻等
1995年-2016年: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在此建设了仓库商铺等,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
1997-2016年:济南市白鹤粘合剂厂租赁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一间库房(位于地块东南角,约300m2),用于制作水性乳胶漆及水性108胶,工艺流程为简单的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搅拌
2016年-至今: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全部拆除,土地被收储
地块规划用途 商业设施用地、防护用地和水域
经度 117.020500
纬度 36.690820
地块详细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北湖片区,水屯路以西,远洋建设北湖片区现场指挥部及建设板房以北,原富雅花园以东,空地以南。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5-06 至 2024-06-03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文刚
联系人电话:17753105994
样品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李文刚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753105994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张耀峰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506917093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转山西路2号济南建设大厦35层3520室

公示主要结论

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北湖片区,水屯路以西,远洋建设北湖片区现场指挥部及建设板房以北,原富雅花园以东,空地以南。地块占地面积约8591.5 m2(约合12.8873亩),中心坐标东经117.02050°,北纬36.69082°

调查地块原使用用途为白鹤居村集体土地,曾种植过水稻等,是个水洼地,1995年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取得土地所有权,在此建设仓库商铺,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1997-2016年济南市白鹤粘合剂厂租赁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一间库房(位于地块东南角,约300m2),用于制作水性乳胶漆及水性108胶,工艺流程为简单的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搅拌。2016年,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变为空地。本次调查期间,历史所有建筑物均已拆除完毕,地块内西侧建设临时板房存放建筑材料,南侧建设工人临时居住板房,其余区域为空地,有少量原有建筑拆除后平铺的建筑砖块和混凝土块等堆存,上覆防尘网。

目前,根据地块所在片区《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防护用地和水域。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一款: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依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442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相关规定,要求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拟开发的位于天桥区水屯路35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含济南白鹤粘合剂厂,从事过化工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需对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5,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银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工作,为有关部门对该地块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小组20245开始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了解地块及地块相邻区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使用情况、周边环境现状等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1)该调查地块原属于白鹤居委会所属集体用地,1995年之后地块主要用途为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2016年地块大面积区域拆除完毕,变为空地。(2)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济南市天桥机电物资公司,用于零售批发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并销售汽车,仅侧工业用地范围约300平方米,仅占用一间厂房,建设有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历史主要经营小规模的水性乳胶漆和水性108胶的生产销售,2016年停产。(3)地块北侧、东侧、西侧三个方向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主要使用用途为小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以及空地。地块南侧边界历史存在一建材仓库(建材市场之前为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济南市北郊纸箱包装厂以及济南市北汇消防器材公司,其中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主营锅炉辅机的制售;建材仓库用于存放建材;济南市塑料油墨厂生产塑料油墨;济南市北郊纸箱包装厂主营包装纸箱和房屋租赁;济南市北汇消防器材公司主要经营批发、零售、代销消防器材根据其历史调查情况,地块内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及地块南侧相邻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在产期间需要关注的污染物质包括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pH重金属锰、甲醛

综合以上考虑,由于调查地块东侧历史曾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内潜在污染主要来源于地块内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历史活动及地块南侧历史相邻济南市北园锅炉辅机厂、济南市塑料油墨厂,故本次调查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和检测分析,利用检测结果加以判定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1019-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结合地块内各建筑物用途及济南白鹤粘合剂厂内车间的平面分布,本项目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的采样布点工作,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包括2个背景对照点),采集32份土壤样品(含4份平行样),建立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4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

第二阶段场地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于2024519~525日进行,结合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土壤样品选择检测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中表 1 所列的 45 项基本项目和pH、石油烃(C10-C40)、锰、甲醛。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毒理学指标15项等35项指标以及地下水石油烃(C10-C40)、二甲苯、乙苯、甲醛。

检测结果显示1)土壤:该地块土壤的pH8.01~8.39之间,所有土壤样品呈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项为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镉、铅、铜、汞、镍、锰、无机物砷以及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甲醛、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由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不处于地下水源保护区,同时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故本次地下水样品检测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进行判读。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中: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钠、铁、锰、砷、石油烃(C10-C40)、甲醛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检出项中,除氨氮及锰部分点位超出IV类标准外,其他常规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要求。根据收集到的地块西北侧相距约180m区域的岩土勘察报告,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整个杂填土以下都有腐殖质或者有机质,结合现场取样期间土壤的性状(密实泥质状)、颜色(灰黑、灰褐)、气味(轻微腐烂味)判断,与该区域地下水氨氮指标较高与地质有关,考虑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与人体直接接触,对周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在做好地下水取用管理的情况下,其环境质量状况可接受。

根据上述调查材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我公司项目组编制了《天桥区白鹤居委会(机电物资公司)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报告由李文刚工程师总负责,主要由李文刚和赵鹏程编写。现场采样、实验分析由侯书平、孙秀萍、翟小叶、许哲涛等工程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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