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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招标公告

· 2024-05-23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118-04-01-387900

投资项目名称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标段(包)名称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广汕公路北侧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66086.89平方米(99.1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7029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610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929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20662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96818㎡,二期总建筑面积73476㎡。其中,一期新建1#厂房(研发试制中心)17900平方米,新建1-2#厂房(模具中心)4710平方米,新建1-3#厂(检测中心)4710平方米,新建2#厂房(综合制造厂房一)23210平方米,新建3#厂房(综合制造厂房二)23210平方米,新建6#动力中心400平方米,新建7#废品库500平方米,新建8#化工库100平方米,新建1#宿舍(含食堂)12138平方米,新建1#门卫50平方米,新建2#门卫10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9290平方米;二期包括新建4#、5#厂房、2#宿舍(含活动中心)等,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本次招标仅为一期。一期工程总投资约4.8亿元,工程费约4.2亿元。(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及投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司〔2024〕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航天电器广州增城民用连接器、民用电机产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2.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广汕公路北侧。

2.3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66086.89平方米(99.1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7029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610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929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20662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96818㎡,二期总建筑面积73476㎡。其中,一期新建1#厂房(研发试制中心)17900平方米,新建1-2#厂房(模具中心)4710平方米,新建1-3#厂(检测中心)4710平方米,新建2#厂房(综合制造厂房一)23210平方米,新建3#厂房(综合制造厂房二)23210平方米,新建6#动力中心400平方米,新建7#废品库500平方米,新建8#化工库100平方米,新建1#宿舍(含食堂)12138平方米,新建1#门卫50平方米,新建2#门卫10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9290平方米;二期包括新建4#、5#厂房、2#宿舍(含活动中心)等,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本次招标仅为一期。一期工程总投资约4.8亿元,工程费约4.2亿元。(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及投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2.4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和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详细勘察):查明场地的地层结构、岩性特征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各土层的地基承载力;查明场地不良地质和特殊地质的性质、分布情况及对基础稳定的影响,并提出工程措施意见;查明场地下伏基岩的类型、深度、分布情况及其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查明场地地下水的类型,补给与埋藏情况,及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和场地土的透水性,并提出施工时应采用的措施;

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判定饱和砂土或粉土的地震液化的可能性,并计算液化指数;对基础选型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供基础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基坑选型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供基坑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勘探布孔需符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 72-2017)要求,并结合设计方案需要;钻孔深度需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并结合设计方案需要;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地形测量工作,生成等高线图纸,为本工程土石方平衡提供依据;管线探测按红线外扩15米进行考虑,并出具相关管线分布成果资料;完成土壤氡浓度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

(2)工程设计:本工程所有项目从方案至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报批深度的要求及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初步设计深度要求,通过建设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各专业方案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与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以及配合委托人开展相关报规工作,配合委托人招标并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工程概况、招标图纸(深度以委托人要求为准)和所需的技术规范等工作。

设计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建筑、结构(含深基坑、钢结构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概算、节能、绿色建筑、燃气、幕墙(如有)、外墙装饰(含立面标志标识)、外水外电、人防、消防、装修、园林景观、道路、导向标识、防雷、泛光照明、减振降噪。

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注: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合同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2.5设计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开始和完成设计工作和其他须承担的合同义务。

2.6本项目最高投标含税限价为:人民币 426万元 ,其中:

(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含税限价为95万元;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含税限价为331万元。

2.7前期服务机构: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念方案编制单位)。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应 资质。

3.1.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2.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本条第3.1.2.1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3.2.1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初步评审资料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4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6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 2024年5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4日10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4年6月14日09时45分至2024年6月14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851-88697034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9.1.2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9.1.3 电话号码: 0851-88697034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9.2.2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9室招标四部

9.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66341792(秦工)、66341854(肖工)

9.2.4 电子邮箱: pdf628@126.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号码: 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9.3.5 网址: 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9.4.3 电话号码: 020-32821156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 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 )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中标合同订立中称主方,下同)。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勘察工作只能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承担;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对设计工作负总责。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的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工期(交货期)

45

最高投标限价

426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2.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本条第3.1.2.1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初步评审资料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4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23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1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4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一阶段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14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招标人联系人

甘工

联系电话

0851-8869703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秦工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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