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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东站西侧土地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2024-05-21
项目名称 火车东站西侧土地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公示单位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5-21 09:22 至 2024-06-20 09:22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地块面积(m2) 232737.00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幼儿园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火车东站西侧
经度 108.397889 纬度 22.853091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01 至 2024-05-3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黄昊婷 单位联系电话 0771-5609828
广西宁绘空间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郑忠设 单位联系电话 15296244460
样品检测单位
谱尼测试集体广西有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郑忠设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9624446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陶瑜婷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771-5609440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报告主要结论

本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318~22日,地块内共布设11个土壤钻孔采样点,17个土壤表层采样点,6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送检65份土壤样品(未含平行样)。因实际采样过程中地下水监测井内无地下水,故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1必测45+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2中部分有机农药类,共60个检测指标。

地块土壤样品的六价铬、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有机农药类均为未检出,检出的重金属砷(最大值8.79 mg/kg)、汞(最大值0.27mg/kg)、镉(最大值0.27 mg/kg)、铜(最大值24.07 mg/kg)、铅(最大值38.9 mg/kg)、镍(最大值为34 mg/kg)和石油烃(C10~C40)(最大值809 mg/kg)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无污染现象。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火车东站西侧土地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公示单位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5-21 09:22 至 2024-06-20 09:22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地块面积(m2) 232737.0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幼儿园用地
经度 108.397889
纬度 22.853091
地块详细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火车东站西侧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01 至 2024-05-31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黄昊婷
联系人电话:0771-5609828
单位名称:广西宁绘空间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郑忠设
联系人电话:15296244460
样品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谱尼测试集体广西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郑忠设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96244460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陶瑜婷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0771-5609440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公示主要结论

本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318~22日,地块内共布设11个土壤钻孔采样点,17个土壤表层采样点,6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送检65份土壤样品(未含平行样)。因实际采样过程中地下水监测井内无地下水,故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1必测45+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2中部分有机农药类,共60个检测指标。

地块土壤样品的六价铬、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有机农药类均为未检出,检出的重金属砷(最大值8.79 mg/kg)、汞(最大值0.27mg/kg)、镉(最大值0.27 mg/kg)、铜(最大值24.07 mg/kg)、铅(最大值38.9 mg/kg)、镍(最大值为34 mg/kg)和石油烃(C10~C40)(最大值809 mg/kg)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无污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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