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峨眉山市罗目镇拆迁安置房工程(A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公示单位 | 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检测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5-13 15:09 至 2024-05-28 15:09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地块面积(m2) | 11751.16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峨眉山市103省道罗目镇罗村路段罗目镇安置房 | |||
经度 | 103.456230 | 纬度 | 29.52199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2-01 至 2024-01-3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检测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胡洪涛 | 单位联系电话 | 18482109402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洪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48210940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何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8338359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乐山市峨眉山市兴隆街290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峨眉山市罗目镇拆迁安置房工程(A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所涉及的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根据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进行识别,从而判断地块环境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不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置,不存在各类管槽、管线、沟渠的泄露情况。地块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土壤、地下水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均未曾受到污染,未见污染迹象或闻到土壤异味;历史上没有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暂无历史监测数据。本项目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范围内表层土壤重金属参数铅、镉、砷、汞、镍、铜均未见超标。目标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针对本次调查的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的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次调查可以明确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初步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通过不确定性分析,可以确认整个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可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后,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的土地流转及开发利用工作。从环境可行性角度论证,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作为城镇居住用地符合标准。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峨眉山市罗目镇拆迁安置房工程(A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公示单位 | 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检测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5-13 15:09 至 2024-05-28 15:09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地块面积(m2) | 11751.16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经度 | 103.456230 |
纬度 | 29.521990 |
地块详细地址 | 峨眉山市103省道罗目镇罗村路段罗目镇安置房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2-01 至 2024-01-31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胡洪涛 联系人电话:18482109402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洪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482109402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何江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68338359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乐山市峨眉山市兴隆街290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本次峨眉山市罗目镇拆迁安置房工程(A区)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所涉及的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根据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进行识别,从而判断地块环境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不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置,不存在各类管槽、管线、沟渠的泄露情况。地块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土壤、地下水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均未曾受到污染,未见污染迹象或闻到土壤异味;历史上没有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暂无历史监测数据。本项目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范围内表层土壤重金属参数铅、镉、砷、汞、镍、铜均未见超标。目标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针对本次调查的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的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次调查可以明确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初步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通过不确定性分析,可以确认整个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可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后,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的土地流转及开发利用工作。从环境可行性角度论证,峨眉山市罗目镇安置房(A区)地块作为城镇居住用地符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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