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 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宛城政采公开-2024-3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 检测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46.3万元, 招 标人为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第1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 第2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 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1标段; (002)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 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 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第1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 (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 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 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 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通过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核查确认的检测实验室名单名录内(提供公示网页截图)。 第2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 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 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技术 团队中至少有一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培训考核合格的人 员(提供证明材料)。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 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发布 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 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日内;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0、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 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 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 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002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 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 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第1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 (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 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 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 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通过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核查确认的检测实验室名单名录内(提供公示网页截图)。 第2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 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 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技术 团队中至少有一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培训考核合格的人 员(提供证明材料)。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 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发布 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 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日内;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0、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 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 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 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3月25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3月2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 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南阳市 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下载专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七、其他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 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 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4-3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调查采样、 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63000.00元
最高限价:3463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宛城政采公开-2024-3-1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 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1标段 2863000 2863000
2 宛城政采公开-2024-3-2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 调查采样、土壤样品检测服务项目第2标段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1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 第2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 5.2、服务时间:
第1标段: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第2标段: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省、市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表层样检测化验 第2标段:宛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志编制、成果汇总验收及数据库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 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第1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 (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 测实施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作业指导书》操作,土壤检测化验 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 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通过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核查确认的检测实验室名单名录内(提供公示网页截图)。 第2标段供应商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进行操作, 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主要包括土壤学、土壤数字制 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提供承诺函);技术 团队中至少有一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培训考核合格的人 员(提供证明材料)。要加强对成果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有存储数 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提供承诺函)。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发布 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 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日内;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0、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 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 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 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08:00至12:00,12: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后凭 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 格 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下载招标文件, 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 区《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文件的,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 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证书(交易主体单位可自行在交易系 统扫码注册标证通证书,快速便捷办理招投标业务)。
3、重要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 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 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 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 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 998-0000;
(6)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 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南阳市兴隆路188号
联系人:袁延乐
联系方式:13462691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王保
联系方式:19337786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保
联系方式:193377867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南阳市兴隆路188号
联 系 人: 袁延乐
电 话: 1346269134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 系 人: 王保
电 话: 19337786747
电子邮件: 14678395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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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采购公告 编号:bj2024-03-040006 名称: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采购类型:环保类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