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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项目

· 2024-02-19
项目名称 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项目
公示单位 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19 17:00 至 2024-03-20 17:00
行政区划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 地块面积(m2) 157853.00
地块规划用途 根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2022年11月,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向鄂州市政府提出《关于梁子湖区2016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请示》,申请将本项目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用于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根据《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规划设计要点》(鄂州梧规设字[2021]第002号),建设用地规划使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 地块详细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和平大道以南、次九路以东
经度 114.661239 纬度 30.328351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2-24 至 2024-01-1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陈莜竹 单位联系电话 18971650063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陈莜竹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971650063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朱登辉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77191699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羊城大道10号二楼南边
报告主要结论
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的地块为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面积为157853m2。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以农田、水塘为主)。

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期间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现场无外来客土,且地块历史上未堆存过外来客土。

参考《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济环函〔2020〕107号),调查地块内及周边6项历史沿革调查和2项现状情况调查判断结果均为否,说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没有重大污染隐患。结合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和土壤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无重大污染隐患,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工作。

建议及说明

由于本次调查地理部分用地已进行场地平整,因此本报告仅能针对地块现状情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查结果仅代表调查期间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议建设单位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管理,若有外来土壤,则需要对外来土做好质量监管措施。在地块后期开发中如有本次未调查到新的污染风险、可能影响本次调查结论时,需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时需另行调查评估。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项目
公示单位 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19 17:00 至 2024-03-20 17:00
行政区划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
地块面积(m2) 157853.0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根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2022年11月,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向鄂州市政府提出《关于梁子湖区2016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请示》,申请将本项目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用于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根据《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规划设计要点》(鄂州梧规设字[2021]第002号),建设用地规划使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
经度 114.661239
纬度 30.328351
地块详细地址 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和平大道以南、次九路以东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2-24 至 2024-01-10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陈莜竹
联系人电话:18971650063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陈莜竹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971650063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朱登辉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77191699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羊城大道10号二楼南边

公示主要结论
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的地块为梁子湖区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面积为157853m2。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以农田、水塘为主)。

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期间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现场无外来客土,且地块历史上未堆存过外来客土。

参考《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济环函〔2020〕107号),调查地块内及周边6项历史沿革调查和2项现状情况调查判断结果均为否,说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没有重大污染隐患。结合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和土壤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无重大污染隐患,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工作。

建议及说明

由于本次调查地理部分用地已进行场地平整,因此本报告仅能针对地块现状情况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查结果仅代表调查期间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议建设单位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管理,若有外来土壤,则需要对外来土做好质量监管措施。在地块后期开发中如有本次未调查到新的污染风险、可能影响本次调查结论时,需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时需另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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