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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3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4-01-04 至 2024-01-10 | 撰写单位: |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刘丽梅 | (2023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4833 项目名称:2023省级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辽农服〔2023〕72号)要求完成土壤样品检测。一个监测点4个剖面4个耕层,共20个监测点,一共160个土样。每个监测点4个剖面样品每个样品检测17项(包括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PH、碳酸钙、阳离子交换量,土壤含盐量、盐渍化程度,土壤铬、镉、铅、汞、砷、铜、锌、镍全量),4个耕层样品每个样品检测33项(耕层厚度、容重、紧实度、水稳性大团聚体、含盐量、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微生物量碳、微生物量氮、质地、CEC、还原性物质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全磷、全钾、铁、锰、铜、锌、硼、钼、铬、镉、铅、汞、砷、铜、锌、镍)。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样品后,20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检测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投标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0415-317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1805室 联系方式:0415-3823688 邮箱地址:18004258181@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梅 电 话:18004258181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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