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公示单位 | 张家口塞林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02 14:08 至 2024-01-17 14:08 | |||
行政区划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 地块面积(m2) | 38318.97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化用地和道路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中路与朝阳西大街交口西北角 | |||
经度 | 114.896590 | 纬度 | 40.76004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2-01 至 2023-12-2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张家口塞林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张帅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83317774 | ||
样品检测单位 | ||||||
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8331777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雅静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3130304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王宝墩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张家口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樊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13338830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2期27号楼1211室 | |||||
报告主要结论 | 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位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中路与朝阳西大街交口西北角,东至胜利中路,南至朝阳西大街,西至瑞麟轩小区,北至瑞麟轩小区及张家口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地块由紧邻的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地块(28777.89m2)及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地块(9541.08m2)两块地组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89659°,北纬40.76004°,总占地面积38318.97m2(约合57.48亩)。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地块1997年之前为荒地,1997年至2018年为张家口粮食局直属第二粮库经销服务处,其中东边部分区域2008年出租作为九龙建材城一直至2018年,2019年至今地块闲置,粮库区域建筑保持原貌,外租建材城区域建筑已全部拆除;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地块1985年之前为荒地,1985年至2018年为九龙建材城,2019年至今建材城停业,建筑物拆除,现状为闲置空地。 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原为仓储用地,根据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文件,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化用地和道路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开展了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的基本情况,初步认为地块内无潜在源,主要考虑周边企业的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对本地块的影响,涉及的潜在污染因子包括重金属、苯、甲苯等苯系物、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日,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本项目的现场钻探采样工作,现场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1个边界控制点,现场采集29组土壤样品(其中边界控制点采集5个土壤样品)及3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 本项目调查现场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重金属、VOCs的检测由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的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SVOCs、石油烃(C10-C40)及水溶性氟化物的检测由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分包给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MA认证资质)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目前实验室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根据6.2.2章节对本项目地块内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情况,本项目地块内采集土壤样品中有检出因子为pH、6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2项VOCs(甲苯、1,4二氯苯)。除pH外其他有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水平均远低于本项目所选用筛选值。总体分析认为本地块周边区域历史活动未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合以上结果,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安全利用。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公示单位 | 张家口塞林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02 14:08 至 2024-01-17 14:08 |
行政区划 |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经济开发区 |
地块面积(m2) | 38318.97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化用地和道路用地 |
经度 | 114.896590 |
纬度 | 40.760040 |
地块详细地址 |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中路与朝阳西大街交口西北角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2-01 至 2023-12-26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张家口塞林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张帅 联系人电话:13483317774 |
样品检测单位 | 单位名称: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83317774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李雅静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63130304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王宝墩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张家口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樊华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513338830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际2期27号楼1211室 |
公示主要结论 | 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位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中路与朝阳西大街交口西北角,东至胜利中路,南至朝阳西大街,西至瑞麟轩小区,北至瑞麟轩小区及张家口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地块由紧邻的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地块(28777.89m2)及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地块(9541.08m2)两块地组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89659°,北纬40.76004°,总占地面积38318.97m2(约合57.48亩)。张家口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地块1997年之前为荒地,1997年至2018年为张家口粮食局直属第二粮库经销服务处,其中东边部分区域2008年出租作为九龙建材城一直至2018年,2019年至今地块闲置,粮库区域建筑保持原貌,外租建材城区域建筑已全部拆除;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地块1985年之前为荒地,1985年至2018年为九龙建材城,2019年至今建材城停业,建筑物拆除,现状为闲置空地。 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原为仓储用地,根据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文件,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化用地和道路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开展了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分析本项目地块内历史及现状的基本情况,初步认为地块内无潜在源,主要考虑周边企业的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对本地块的影响,涉及的潜在污染因子包括重金属、苯、甲苯等苯系物、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苯并[a]芘等多环芳烃。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日,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本项目的现场钻探采样工作,现场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1个边界控制点,现场采集29组土壤样品(其中边界控制点采集5个土壤样品)及3组土壤现场平行样品。 本项目调查现场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重金属、VOCs的检测由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的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SVOCs、石油烃(C10-C40)及水溶性氟化物的检测由张家口翼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分包给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MA认证资质)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目前实验室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根据6.2.2章节对本项目地块内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统计与分析情况,本项目地块内采集土壤样品中有检出因子为pH、6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2项VOCs(甲苯、1,4二氯苯)。除pH外其他有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水平均远低于本项目所选用筛选值。总体分析认为本地块周边区域历史活动未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合以上结果,二粮库商业、住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一类用地安全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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